关于十指指纹采集的通知

2018-09-14 00:00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参考国际通行做法和成熟经验,自2018717日起,中国驻乍得大使馆将采集境内中国签证申请人的十指指纹信息。

  凡年龄在14周岁至70周岁之间的申请人均须本人前往中国驻乍得大使馆提交申请并留存指纹。伪造或由他人冒充本人留存指纹将导致申请人被拒绝进入中国国境,相关法律后果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此后5年内,如申请人持同本护照在我馆再次申请签证,将无须再次留存指纹。

  持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或符合中国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条件的人员、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枚指纹均无法留存的人员可免采指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