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不见面”护照办理新方式的通知

2020-08-26 23:00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方便在乍得的中国公民办理护照,驻乍得使馆将于2020年91日开始,在维持原见面申办渠道的基础上,增加“不见面”护照办理新方式。申请换补发护照人员可在填写相关材料后委托他人前往使馆领事部递交申请材料办理。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一、适用范围

护照过期、有效期不足1年、签证页不足4页、或容貌变化较大以下人员可以通过新方式办理护照:

(一)因疫情原因封闭管理本人不能前往使馆办证的中资企业人员;

其他确有特殊困难无法前往使馆办证的侨胞

准备材料

申请人按照《“不见面”护照办理材料清单》(附后)中有关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其中照片要求为6 个月内正面彩色照片(3张),白色背景、深色衣服、五官清晰、可见双耳、不戴帽饰,尺寸 48mm×33mm。请申请人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提交照片,否则将会影响办证效率。

、填写表格

请申请人本人填写以下表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

)按要求在《签名式样》签名。

请注意:此处的签名会扫描并制作到新护照上,今后可能会在办理出入境、外国签证等事务时与本人实际签名比对,请务必由本人签名,不得代签。因代签名引发问题责任自负;

)认真阅读《不采集指纹知情同意书》并签名;

)请所有申请人认真阅读《国籍状况声明书》并签名。

)护照丢失、损毁人员,还需填写后附《护照遗失、被盗、损毁或过期时间长情况说明》,打印后手写签名。

、缴费

在接收到委托人递交的申请材料后,使馆领事人员将向委托人开具收费单和收费银行账户,请委托人赴银行缴纳相关费用。

、视频见面

对颁发和补发护照等无旧证情况,或有其他需核实情况的,我馆将单独通知,通过微信视频见面进行综合审核。

、证件收发

疫情期间,我馆领事部工作人员于每周二和周五上午9:30-11:30时在使馆领事部收件,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递交申请材料。

制证时间,因私一般需15个工作日,公务护照一般20个工作日。完成制证之后,使馆将短信或电话通知申请人,我馆领事部工作人员于每周二和周五上午9:30-11:30时在使馆领事部发证,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携带缴费凭证、取证单、原护照等领取证件。

、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需自行承担委托他人代为递交材料办证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三条相关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使馆将不予签发护照

(三)不见面”护照办理新方式为疫情期间特别举措,采取本方式所办理的护照与正常流程办理的护照有所不同,不含个人生物信息,可前往使馆办理护照的请按照原方式办理。

(四)请对照《“不见面”护照办理材料清单》所列材料清单准备好所需材料,复印件请使用A4规格纸张。

(五)公务护照(含公务普通护照)申请换发护照或旅行证的,需提供外交部领事司同意换发护照的批文。

              

中国驻乍得大使馆

2020年8月28日